自9-21,国家发【fā】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qǔ】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jīn】及附加合【hé】理【lǐ】调【diào】整电价结构的【de】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hào】)文件【jiàn】,提【tí】出:

自9-21起,取【qǔ】消向发【fā】电企业征【zhēng】收的工业企【qǐ】业结构调【diào】整专项【xiàng】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jiàn】设基金和大中型【xíng】水【shuǐ】库移民后【hòu】期扶持基金征【zhēng】收标准各降【jiàng】低25%,腾出【chū】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méi】电厂标【biāo】杆电价。

至今,已经有20个【gè】省份陆续公布了【le】本【běn】省的燃煤【méi】标杆【gǎn】电价和销售【shòu】电价的调【diào】整情况。

一、21省提高了燃煤标杆电价

这【zhè】21省的燃煤【méi】标杆电【diàn】价提高了【le】0.14~2.28分/kWh,如下表所示。

表:21省的燃煤电价调整情况(单位:元/kWh)

二、20省降低了销售电价

这20省的【de】销售电价下降0.11~3.57分【fèn】/kWh,如下表所示【shì】。

表:20省的销售电价下调情况(单位:分/kWh)

下调后各省的最新销售电价如下。

1、河南省的最新销售电价

2、江苏省的最新销售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