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lǐ】和实【shí】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jiàn】》(发改【gǎi】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néng】源局关【guān】于【y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sān】五”规【guī】划实施的指导【dǎo】意见》(国【guó】能发新能〔2017〕31号【hào】)和【hé】黑龙江省政府【fǔ】有关要求【qiú】,为促进光伏发电产【chǎn】业健康有序发【fā】展,中国国【guó】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hēi】龙江省发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委【wěi】托,按照市场化招标【biāo】方式配置资源的【de】要求,对2017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mù】建【jiàn】设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kāi】招标,并【bìng】配置光伏【fú】电站建设规模,欢迎【yíng】符合条件的投标人【rén】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1)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黑龙江省境内。
(2)招标总规模:
本次招标总规模为600兆瓦。
本次招标普通光伏【fú】电站项目单元规模【mó】分为20兆瓦和40兆瓦;设施农【nóng】业光伏电站单个项【xiàng】目规【guī】模为10兆瓦以【yǐ】下【xià】,3兆瓦以【yǐ】上。20兆【zhào】瓦项目单元【yuán】15个,规【guī】模为【wéi】300兆瓦;40兆瓦【wǎ】项目单元7个【gè】,规模为280兆瓦;设施【shī】农业【yè】光伏电站规模为20兆瓦。20兆瓦项目单【dān】元和【hé】40兆瓦项目【mù】单元可以自由组合,同一【yī】投标人最多可投标【biāo】2个项目单元,投标总规模【mó】可以分别是80兆【zhào】瓦【wǎ】、60兆瓦、40兆瓦或20兆瓦。同一投标人【rén】最多【duō】可投2个设施农【nóng】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guāng】伏【fú】电站与【yǔ】设施农【nóng】业光伏电【diàn】站项目不可兼【jiān】投。
(3)中标投资主体确定:
本次招【zhāo】标根据招标总【zǒng】规模【mó】,对【duì】投标人从投【tóu】资【zī】能力、业绩、项目建设用地、上网电价和前期工作等方面【miàn】进行综合评价,按评分从高到【dào】低确定【dìng】中标【biāo】投【tóu】资主体。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fǎ】注【zhù】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gé】的企业。
(2)投标人投标项目【mù】所【suǒ】占用土地或设【shè】施【shī】农业应满足光伏电站建设用地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光伏电站的条件。
(4)投标人为同一【yī】法人代表【biǎo】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chā】股权【quán】关【guān】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fèn】出资【zī】组建的子公司参与投标的【de】,均视为同一【yī】个【gè】投标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以上(含两家)法人联合投标。

3有关要求:

(1)同【tóng】一【yī】投【tóu】标人【rén】如投标多于2个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单元或2个设施农业光伏电【diàn】站项目或兼投普通光【guāng】伏电站【zhàn】与【yǔ】设施农业光伏电站【zhàn】项目的【de】,全部投标按【àn】废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dú】立【lì】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shè】规模和【hé】建设地点【diǎn】等【děng】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将依据国家【jiā】、省有关【guān】法律法规处理,且【qiě】三年内投资【zī】主体(包括法人之【zhī】间存在交叉股权【quán】关系的关【guān】联【lián】公司)不得参加【jiā】黑龙【lóng】江省光伏电站【zhàn】投标。
(3)投标人中标【biāo】后,要加快推【tuī】进项【xiàng】目建【jiàn】设相关工作,保【bǎo】证在2018年底前并【bìng】网发电。
(4)投标人在选择项目建设地点【diǎn】时【shí】,应充分考【kǎo】虑黑龙江省生态【tài】建设要求【qiú】,光伏电【diàn】站【zhàn】项目用【yòng】地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jiàn】规定【dìng】,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yòng】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yòng】地审批手续(设施农业光伏【fú】电站必须是利用已有农业设【shè】施【shī】上【shàng】进行【háng】,不包括拟建设农业设【shè】施【shī】,不得新【xīn】增【zēng】土地使用),严禁【jìn】在国家相【xiàng】关法律法规【guī】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建【jiàn】设光伏发电【diàn】项目。

4报名时间:

自9-21起,至9-21止【zhǐ】,每天9:00至16:30(北【běi】京时间)。投【tóu】标【biāo】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liào】的【de】复【fù】印件并加盖单位【wèi】公章【zhāng】: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dài】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tuō】人身份证。接受传真报名,但【dàn】报【bào】名后需提供【gòng】加盖单位公章的资【zī】料复印【yìn】件。

5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biāo】人可于9-21至9-21,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到【dào】哈尔【ěr】滨市香坊区【qū】衡山路18号【hào】远东大厦A区10层购买招标文【wén】件,本招标【biāo】文【wén】件每【měi】套【tào】售价1000元【yuán】人民币【bì】,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委托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高伟
联系电话:0451-826276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 编:100048(北京本部)
黑龙【lóng】江省办事处: 哈尔【ěr】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xià】A区【qū】10层
邮 编:150036(黑龙江办事处)
联系人:朱浩宇 13611351640 (北京本部)
王 淼 13766802038 (黑龙江办事处)
电 话:0451-82367153
传 真:0451-8236716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