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改委【wěi】下达开展第五批分布式光伏发【fā】电项【xiàng】目奖励【lì】名单申报【bào】的通【tōng】知,通知指出,各区应尽快将申报项目汇总后,务必于9-21前报送北京市发改委。对于装机容量大于20千瓦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diàn】项目,各区发展改革委和区电【diàn】力公司要现【xiàn】场审【shěn】核是否属于自然人分【fèn】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yú】开展北京市分布【bù】式光伏【fú】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五批)申报工【gōng】作【zuò】的通知【zhī】

京发改[2017]225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按照【zhào】市财【cái】政局【j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yìn】发<北京【jīng】市分【fèn】布式光伏发电奖励【lì】资金管理【lǐ】办法【fǎ】>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要求【qiú】,现【xiàn】开展北京市【sh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五【wǔ】批)申报工作,并就【jiù】有关【guān】事项通知如【rú】下:

一【yī】、请【qǐng】各区发展【zhǎn】改革委【wěi】组织好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diàn】项目奖励名单(第五【wǔ】批)的宣传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备【bèi】案【àn】和申报条件进行严【yán】格审核,督促项目【mù】单位【wèi】及时将项【xiàng】目接入北京市新【xīn】能源和【hé】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http://www.re-bj.com),并【bìng】会同区电力公司【sī】对申【shēn】报项目审核汇总后【hòu】,务必于9-21前报送我委。针对【duì】自然人分布式光【guāng】伏【fú】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chú】设【shè】备、销户等情况,区【qū】电力公【gōng】司应及时汇总【zǒng】并报【bào】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区发展改革【gé】委初审后向我委【wěi】提出自然人【rén】分布式光伏发电项【xiàng】目变【biàn】更申【shēn】请。

二【èr】、请市【shì】电力公司【sī】按要求做好自然人【rén】分布【bù】式【shì】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五批【pī】)申报工作,及时报送至【zhì】各区发展【zhǎn】改革【gé】委。对于【yú】装机容【róng】量大于20千瓦的自然【rán】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gè】区发展改革委和【hé】区电力【lì】公司要现场审核是否【fǒu】属于自然人分【fèn】布式光伏发【fā】电项目【mù】。

三、请各区发展【zhǎn】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对纳入【rù】名单【dān】项目加强管理,及时【shí】协调【diào】解决项目【mù】备案、并网、运行过程中的【de】相关问题,定【dìng】期开展安【ān】全检查,严控防火、触电等【děng】风【fēng】险点,确保项【xiàng】目安全高效【xiào】运【yùn】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21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