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东发改函〔2018〕56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guǎng】东电网有限责【zé】任公司东莞供电局【jú】关于【yú】报送第【dì】二十【shí】五期居民家庭分【fèn】布式光伏项目备【bèi】案【àn】资料的函》(东电函〔2018〕85号)及相关材【cái】料【liào】收悉。经研【yán】究,同意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shì】光伏项目【mù】备案意见【jiàn】如下: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guǎn】理暂行【háng】管理【lǐ】办法》(东【dōng】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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