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北京【jīng】发改【gǎi】委发【fā】布关【guān】于调整本市【shì】输【shū】配电价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zhī】表示,2017-2019年【nián】北京电网输配电【diàn】价中一【yī】般工商业及其【qí】他用户电度电价,自9-21起【qǐ】以现行标准为基础每【měi】千【qiān】瓦【wǎ】时下调1.48分;9-21起在上【shàng】述调后电价基【jī】础上每【měi】千瓦时再下调0.27分。调后具体标准见附件。

通【tōng】知指出,电网企业要严格【gé】执【zhí】行规定的【de】输配电【diàn】价标准,进一步加【jiā】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按【àn】年度【dù】向市价格主管【guǎn】部门【mén】报【bào】送当【dāng】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xiàng】关信息【xī】。

此外【wài】,北京【jīng】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guān】于北【běi】京电网【wǎng】2017-2019年【nián】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7〕69号)自【zì】9-21起废止【zh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