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guān】镇街、平【píng】台,各有关【guān】企业:

根据《萧山区关于推进智能制【zhì】造扶持新兴产【chǎn】业【yè】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17〕158号)文【wén】件精神【shén】,现将【jiāng】2018年度【dù】光伏项目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中共萧山区委萧【xiāo】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jì】转【zhuǎn】型升级的若【ruò】干政策【cè】意见》(萧委【wěi】〔2014〕11号)政策文【wén】件第【dì】24条及《萧山区关于推进【jìn】智能制【zhì】造扶持新兴产业发【fā】展的实施【shī】细则的【de】通知》(萧政办发〔2017〕158号)政策文件【jiàn】第18条,已实【shí】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

二、基本条件

1.项目在萧山区境内;

2.项目投资主体为萧山区企业法人;

3.项目已经发改部门验收合格;

4.装机容量30KWp以上;

5.在2014年至2018年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

6.已建成资助期未满五年的光伏发电项目;

7.项目未【wèi】享受过“金【jīn】太阳、“建筑【zhù】一体化”等国家、省级及市级专项【xiàng】财政【zhèng】资金补助。

三、补贴起止时间

本次兑现补贴起止时间为:

1.首次申请补贴项目: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至9-21止;

2.非首次申请补贴项目:自9-21起,至9-21止。

四、申报材料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发改局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3.国网萧山供【gòng】电有限【xiàn】公司或所属供电【diàn】所出具【jù】的发电量证明【míng】(见附【fù】件2)。

申报材料要【yào】求一式三份,9-21前报送【sòng】至区【qū】经信局【jú】能源监督管理科(103室),逾期不予【yǔ】受理。

联系人:陈红华(区经信局)82700816;

孙秀捷(区财政局)82752702。

附件:

1、萧山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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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网萧山供电有限公司出具的发电量证明表

3、萧山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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