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浙江【jiāng】省嘉兴市南湖区发改【gǎi】局发布【bù】关于征求《关于【yú】新一轮鼓励【lì】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大力拓展工商业【yè】光伏应用,屋顶【dǐng】面积【jī】达1000平【píng】方米【mǐ】以上的【de】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dūn】标煤以【yǐ】上的【de】新上【shàng】项目和【hé】国资为主投【tóu】资建设的标准厂房【fáng】均需100%安装光伏发电【diàn】系【xì】统。鼓励公共建【jiàn】筑屋顶、公建设施上空等安装【zhuāng】光伏,继续大力推进居民户用光伏发展。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jí】开发【fā】光电建筑一【yī】体化光伏发电系统【tǒng】,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jiàn】筑物【wù】(构筑物)要按照【zhào】光【guāng】伏建筑一体化【huà】的要【yào】求进行【háng】同【tóng】步规划【huá】、设计、施工【gōng】和验收。

根据嘉兴市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huà】开发试点 要求,到“十【shí】四五”末,南湖区光伏【fú】发电装机【jī】容量【liàng】实【shí】际新【xīn】增200兆瓦以上,年平【píng】均新【xīn】增装机【jī】容量在40兆瓦【wǎ】以上。

另外,明确了扶持政策:

(一)对在9-21至9-21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mù】,实【shí】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měi】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yǔ】0.08元/千瓦时【shí】电价【jià】补助。

(二【èr】)对【duì】学校【xiào】、医院、党政机关和村【cūn】社区等公共建筑屋【wū】顶【dǐng】光伏发【fā】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àn】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电【diàn】价【jià】补【bǔ】助。

(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háng】三年发电量补助,每【měi】年按实际发电量【liàng】给予0.16元【yuán】/千瓦时电价【jià】补【bǔ】助【zhù】。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21。

原文如下: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农光项目补贴0.16元/千瓦时!这个地方出政策了!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农光项目补贴0.16元/千瓦时!这个地方出政策了!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农光项目补贴0.16元/千瓦时!这个地方出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