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陕西西安高新区发改局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jīn】的通知》,通知【zhī】明确【què】:9-21至9-21期间在【zài】高新区备案、并网的【de】分布式发电项目,项目使用【yòng】的组件转换【huàn】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zhě】”先进技【jì】术【shù】标准,项【xiàng】目建设质量符【fú】合【hé】国家【jiā】、行业或【huò】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gěi】予【yǔ】发电补贴。补贴标准:自项目并网起【qǐ】,给予投资人0.10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全文如下: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
区内申报单位/自然人:
按【àn】照西安市【shì】发改委《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shì】光伏0.10元/度补贴资金的通【tōng】知》有关要求【qiú】,现【xiàn】对高新区2021年【nián】度分布式光【guāng】伏补贴【tiē】资金申报工作明确如下【xià】: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9-21至9-21期间【jiān】在高新区备案【àn】、并网【wǎng】的分布式发【fā】电【diàn】项【xiàng】目【mù】,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pǎo】者”先【xiān】进【jìn】技术【shù】标准,项目【mù】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háng】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wǎng】时间和发电量给予【yǔ】发电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程序
(一)补贴标准
自项目并【bìng】网起,给予投资人0.10元【yuán】/度补贴【tiē】。补贴执行期【qī】限5年。
(二)资金发放程序
各镇街征集汇总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mù】2021年【nián】度发电电量,按【àn】时间节点【diǎn】报送发展改革局;发展改革局对【duì】各镇街上【shàng】报【bào】的材料进行审核,经专【zhuān】题【tí】会研究审议【yì】后,形成资金计划【huá】报区【qū】财【cái】政局;区财政【zhèng】局根据补贴资金计划拨付【fù】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自然人)应向属地街办提交申请补贴相关材料:
(一)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èr】)采购企业生产组【zǔ】件、逆【nì】变器的发票(必须开到每户,杜绝大额【é】发【fā】票【piào】捆绑多个用【yòng】户);
(三)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供电【diàn】部【bù】门和【hé】投【tóu】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liàng】单》原件(签字盖章);
(五)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自然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名称);
(七)申请单位(自然人)光伏项目备案确认书。
(八)以上材料完备后提交至项目所在街办进行受理。
四、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自然人)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二)对【duì】于经稽查或举报发现,申报单位(自然人)提供虚假【jiǎ】信息骗取【qǔ】补【bǔ】贴资金【jīn】的,由发展改革【gé】局研究确定取消其补贴【tiē】资格,追缴已发放补【bǔ】贴资金,并【bìng】追【zhuī】究【jiū】相关责【zé】任。
(三)本次申报【bào】工【gōng】作截止时【shí】间为2022年7月8日18时【shí】,逾期不予受【shòu】理【lǐ】,请各【gè】单位(自然人)按【àn】照时间节点将项目申报材料递交至项【xiàng】目【mù】所在街办进行受理。
(四)咨询受理联系方式:
1、发展改革局咨询电话:89388690
2、各街办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