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公司:
贵公司报送的乐清市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mù】管理暂行办法【fǎ】》(浙发改能源【yuán】〔2014〕450号)、《乐清【qīng】市【shì】人民政府关【guān】于扶持分布【bù】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yì】见》(乐政【zhèng】发〔2014〕29号),现予以【yǐ】集中备【bèi】案,并【bìng】就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共有居【jū】民【mín】家庭屋顶【dǐng】分布式光伏【fú】发电项目50个,总装【zhuāng】机容量1078.79kWp,年平均【jun1】发电【diàn】量【liàng】946203kWh。项目情况详【xiáng】见附表。
二、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qī】壹年,自备【bèi】案之日起【qǐ】计;有效期【qī】内未开工建设的【de】,贵公司应【yīng】在备案通知书【shū】有效【xiào】期满30日前向我【wǒ】局申请延期。逾期【qī】不报,备案【àn】通【tōng】知书自动失效。
三、已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四、居民家【jiā】庭【tíng】屋顶分布式【shì】光伏发电项目【mù】属自【zì】然人项【xiàng】目,我【wǒ】局委托贵公司组织验收。
五【wǔ】、本【běn】备案通知【zhī】书【shū】不可作为项【xiàng】目所依托的建筑物符合城乡、土【tǔ】地【dì】等相关【guān】规划的认定依据。
附件:乐清市2022年第九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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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乐清市2022年第九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