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北京市生态【tài】环境部【bù】发布《关于征【zhēng】集2022年北【běi】京市先进低碳【tàn】技术试点项目的【de】通知》,征【zhēng】集范围【wéi】包括【kuò】“绿色低碳能源”领域的先进【jìn】太阳【yáng】能、风【fēng】能、地【dì】热能【néng】综合利用,先进可再生能【néng】源【yuán】供热技术,先进储能技术,可再生【shēng】能源制【zhì】氢与氢【qīng】能【néng】应用【yòng】等;“低碳建筑”领域的超低能耗建筑(含农宅),光【guāng】伏建筑一【yī】体化(BIPV),既有【yǒu】建筑先进低碳化改造等。

征集时间至9-21截止。

全文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jú】关于【yú】征【zhēng】集【jí】2022年北京市【shì】先【xiān】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的通知

京环函〔2022〕10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shēng】态【tài】环境保护规划》(京政发〔2021〕35号)、《北京市“十四【sì】五”时【shí】期应对气候变化和【hé】节能【néng】规划》(京环【huán】发〔2022〕16号)、《北京市“十【shí】四【sì】五”时【shí】期低碳试点工作方案【àn】》(京环发〔2022〕13号)有【yǒu】关安排,为发挥【huī】科技创新在【zài】绿色【sè】低【dī】碳循环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现开展2022年先进【jìn】低碳技【jì】术试点项【xiàng】目征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tōng】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21截止。

二、征集范围

围【wéi】绕【rào】温室【shì】气体排放控制重【chóng】点领域,公【gōng】开向社会征集【jí】减排效果好、应用场景广泛【fàn】、推【tuī】广价值【zhí】高的先【xiān】进适用技术应用项目,鼓励【lì】多种技术复合应【yīng】用。

1.绿【lǜ】色低碳【tàn】能【néng】源:先【xiān】进太阳能、风【fēng】能、地【dì】热能综合利【lì】用,先【xiān】进【jìn】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先【xiān】进储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能应用【yòng】等。

2.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jiàn】筑(含农宅),光【guāng】伏建筑【zhù】一【yī】体化(BIPV),既有建筑先进【jìn】低碳【tàn】化改造等。

3.低【dī】碳交通【tōng】:绿色智【zhì】慧交通系统,先进充换电,交通领域能量回【huí】收利用等。

4.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5.能源及碳排放智慧化管理。

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7.城市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

8.其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bào】主体应为【wéi】先进低碳技术【shù】应用【yòng】单位,在本市【shì】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zī】格,符合国家、本【běn】市相【xiàng】关政策要求,近3年内【nèi】未【wèi】发生【shēng】重大(特大【dà】)环境污【wū】染、生态破坏事件。

2.申报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

3.申【shēn】报技术应【yīng】具有明显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主要技术指【zhǐ】标【biāo】达【dá】到【dào】行业先进水平。

4.申报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和【hé】落地实施条件、具有在【zài】较大【dà】范【fàn】围推【tuī】广的潜力。

5.原则上9-21至9-21期间建成投用并【bìng】完【wán】成【chéng】调试和试运行【háng】的项【xiàng】目可申报2022年【nián】试点【diǎn】项目。

四、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bào】。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北【běi】京市先【xiān】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申报表,营业执【zhí】照复印件【jiàn】,项目审【shěn】批、核准【zhǔn】或备案相【xiàng】关【guān】材料,项目【mù】建议书【shū】或可【kě】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实施。经【jīng】评审通过【guò】、纳入试点的项【xiàng】目【mù】,试点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jiàn】编制试点实【shí】施方案,根据实【shí】施方案组织实【shí】施【shī】,确保【bǎo】按时完成目标任务【wù】。项【xiàng】目实【shí】施周期不【bú】超过2年。

3.总结评估。试【shì】点单位完成【chéng】目标任务,经【jīng】过【guò】不少【shǎo】于3个月【yuè】的【de】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后,编制【zhì】自【zì】评报告并提交市生【shēng】态【tài】环境【jìng】局。市生态环境局【jú】将组织开展审核评估,未达到试点建设要求的,取消试点【diǎn】资格【gé】。

4.支持政【zhèng】策。对通过【guò】审【shěn】核评【píng】估且未获得市级财政资【zī】金或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de】项目,根据【jù】资金评【píng】审结果,给予最高不【bú】超过项目建设(不包含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zī】额30%的资【zī】金【jīn】支持【chí】,单个项目资【zī】金【jīn】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视情况会【huì】同相【xiàng】关部门将项【xiàng】目纳入【rù】货币政策支持工具【jù】的支持【chí】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融资服务,并将多【duō】渠道做好试点成效【xiào】宣传【chuán】推广【guǎng】。

欢【huān】迎有意向的【de】单位积【jī】极申报,各市级行业主【zhǔ】管部门【mén】,各区生态【tài】环境【jìng】局【j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可组织有意愿、基础好、技术先【xiān】进的单位申报【bào】,对申【shēn】报材【cái】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tuī】荐意见。请【qǐng】各申报单位【wèi】于9-21前【qián】将纸质版【bǎn】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正式【shì】盖【gài】章件)和【hé】电子【zǐ】版【bǎn】材料【liào】(光盘或【huò】优盘)报送至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苏州【zhōu】街67号【hào】)。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9-21

先进太阳能、BIPV等均可申报 2022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开始征集

先进太阳能、BIPV等均可申报 2022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开始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