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30后,质保金由5%降至3%

9-21国务【wù】院总理李克【kè】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yì】,决【jué】定在今年【nián】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人【rén】民币【bì】,下同)的基础上,自9-21起推出的新降费措施,主要措【cuò】施如下:

1、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2、清理【lǐ】能源领域【yù】政府【fǔ】非税收入【rù】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gōng】业企【qǐ】业结【jié】构调整【zhěng】专项【xiàng】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xíng】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biāo】准降低25%。

3、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yuán】占用费、农药实【shí】验费、公安部门相关【guān】证照费等6项行政【zhèng】事业性【xìng】收费标【biāo】准。

4、 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二、关于质保金的政策规定

2017年1月份住房城乡【xiāng】建设部、财政部【bù】制定并印发【fā】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两种情况,不得【dé】预【yù】留工【gōng】程【chéng】质量保证【zhèng】金,为建【jiàn】筑企【qǐ】业减【jiǎn】负!

1、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qián】,已经缴纳履约保证【zhèng】金的【de】,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liú】工程质【zhì】量【liàng】保证金【jīn】。

2)采用工程质量【liàng】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xiǎn】等其他【tā】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yù】留保证金【jīn】。

2、关于预留金额的规定

保证金总预【yù】留比【bǐ】例不得高于【yú】工程价款【kuǎn】结算总额的5%(9-21起执【zhí】行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háng】保【bǎo】函替代预【yù】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é】不得高【gāo】于工程价【jià】款结算总额的5%(9-21起【qǐ】执行3%)。

3、关于保证金期限的规定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zuì】长不【bú】超过【guò】2年【nián】,由发、承【chéng】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dìng】。

4、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社会投资【zī】项【xiàng】目采用预留保证金【jīn】方式的,发【fā】、承包双方【fāng】可以【yǐ】约定将【jiāng】保证金交由第【d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5、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并在招标、合同文件中明确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biāo】文【wén】件中明确【què】保证【zhèng】金【jīn】预留、返【fǎn】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bǎo】证金【jīn】的下列事项【xiàng】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新增条款)。

三、好政策执行难

尽管国【guó】家层面【miàn】致力于企业减负,且相关文件规定十分【fèn】明确,但在【zài】具体【tǐ】执行过程中【zhōng】,某些企业,甚至是地方政【zhèng】府都未贯彻国家为企【qǐ】业【yè】减负【fù】的政策精神【shén】。

上述文件【jiàn】是2017年1月开【kāi】始执【zhí】行。然而,就在5月【yuè】中旬【xún】,河北省蔚县《蔚【wèi】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xiàng】⽬目优选公【gōng】告》中,就明文要求企业【yè】提【tí】交【jiāo】约10%的押金【jīn】、期限5年,远远超过国家文件规【guī】定【dìng】的5%和2年!

蔚县公告的源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