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的通知》(以下【xià】简称“通知【zhī】”),公布了海【hǎi】南省2017年度普通【tōng】光伏【fú】电站优【yōu】选名单【dān】及规【guī】模,并【bìng】要求所有项目于【yú】9-21前完【wán】成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年度普【pǔ】通光【guāng】伏电站【zhàn】名单及规模是【shì】企业开展光伏电站建【jiàn】设、并网发【fā】电【diàn】和申【shēn】请可再生能源【yuán】补贴的依据【jù】。所【suǒ】有项目备案后1年内未建成【chéng】并网的【de】,调整出2017年度【dù】实施方案。建设规【guī】模低于实【shí】际核定【dìng】规模30%,重新备案。项目验收【shōu】竣工前,项目公司名称、项目法人、项目主要控股方、项【xiàng】目【mù】建设地点原则上不能【néng】变更,否则【zé】取消其申请【qǐng】可【kě】再生能源【yuán】补【bǔ】贴资格。

原文如下: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各有关【guān】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gé】委【wěi】(局),洋浦【pǔ】经济开发【fā】区【qū】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促进我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根据【jù】《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w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fā】新能〔2017〕31号【hào】)和【hé】《海南省发展和改革【g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dù】海【hǎi】南【nán】省普【pǔ】通光伏【fú】电站实施方【fāng】案的通知【zhī】》(琼发【fā】改交能【néng】〔2017〕1868号【hào】)《海南省发【fā】展和【hé】改革委【wěi】员会关于海南省【shěng】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xiàng】目优选方案的通知》(琼【qióng】发改【gǎi】交能〔2017〕2442号)精神,在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duì】本区域内申【shēn】报光伏【fú】发【fā】电项目统【tǒng】筹初选的基础上【shàng】,我委组成考核组完成【chéng】了【le】项目的优选【xuǎn】工作,确定了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名单及规模。现【xiàn】将有【yǒu】关事项通【tōng】知如下:

一、年度【dù】普通【tōng】光【guāng】伏电【diàn】站【zhàn】名【míng】单及规模是企业开展光伏电站建设、并网发电和申【shēn】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依据【jù】,各有关市县要高度重【chóng】视,及时将《海南【nán】省2017年度普【pǔ】通光伏电站名单及【jí】规模》通知项目业主【zhǔ】,并指导【dǎo】业主推动【dòng】项【xiàng】目建【jiàn】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zhōng】存【cún】在的问【wèn】题和困难【nán】。督查【chá】项目业主务必于9-21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请各有关市【shì】县通【tōng】知相【xiàng】关企业于9-21前到省发【fā】展改革委【wěi】核【hé】实【shí】项【xiàng】目建设【shè】规模和内容,并在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àn】工作,逾期将取消其资格。

三、各有关市县要将如下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业主:

(一)项目用地必须符【fú】合《国土资源部 国务【wù】院扶【fú】贫【pín】办【bàn】 国家能源局关【guān】于支持【chí】光伏扶贫和规【guī】范光伏【fú】发电产业【yè】用【yòng】地的意见》(国土资【zī】规〔2017〕8号)界定的范【fàn】围【wéi】及相关要求,项目用地规模【mó】必须符合《光【guāng】伏【fú】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kòng】制指标》(国土【tǔ】资【zī】规〔2015〕11号)要求。

(二)项目备案后1年内未建成并网的,调整出2017年度实施方案,待项目完工后【hòu】,再视情况纳入投产【chǎn】年度的【de】实【shí】施方案。对未按既【jì】定承诺日期开工【gōng】建设的项目,取消其【qí】当年度建设资【zī】格,且对其出资人【rén】今后再申报的【de】建设项【xiàng】目及规模【mó】实行限制配置。

(三)项目备案后,项目【mù】公司名称【chēng】、项【xiàng】目法人、项目主要控股方【fāng】、项目建设【shè】地【dì】点在项目验【yàn】收【shōu】竣工前,原则上不【bú】能【néng】变【biàn】更,如发生【shēng】变更,取消其申请可再生能【néng】源补贴资格。

(四)项目建设【shè】规模【mó】不能超过核【hé】定规模,超过核定规模部分,不纳【nà】入可再生【shēng】能源补【bǔ】贴【tiē】范畴。建设规模低于实际核定规模30%,需重新备案。

特此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21

附件: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儋州)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定安)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三亚)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屯昌)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文昌)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洋浦)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