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燕珺咨询光伏发电用海问题的回复

留言:请问目【mù】前【qián】光【guāng】伏【fú】用海属于哪种用海方式,使用期【qī】为多少,目前是否有关于【yú】光【guāng】伏【fú】用海的规【guī】范性文件出台,其使用金如何征缴?另外,如果【guǒ】在同一海域【yù】非海面区域已有【yǒu】其他使用权人,如【rú】何对二者【zhě】进行确【què】权,发证,使用【yòng】金如何收取?谢谢。

回复:王燕珺您好。

光伏用海属于何【hé】种用海方式需根据项目【mù】用海的具【jù】体【tǐ】情况,按照《海【hǎi】域使用分类【lèi】》(HY/T123-2009)确定,其用海【hǎi】年限一【yī】般【bān】根据工程设计服【fú】务年限确定【dìng】,但不得超【chāo】过海域法规【guī】定【dìng】的最高年限。海域【yù】使用金征收按确定【dìng】的用海方式【shì】,依据财综[2017]10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征收。

已【yǐ】确权海域【yù】原则上不得【dé】重复【fù】确定海【hǎi】域使用权。如需设置新的海域使用权,一般应在原有【yǒu】海【hǎi】域【yù】使用【yòng】权终止后,再按照《海域法》和【hé】《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xiàng】关规定,申【shēn】请【qǐng】海【hǎi】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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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用海属于哪种用海方式 使用期为多少?国家海洋局这样回复...

来源:国家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