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2017年8月份,山东微山6个光伏电站共计298MW因涉及环境保护区被要求拆除的事情吗?

近期,又有企业【yè】因光伏电站占用湿【shī】地而被罚,给该【gāi】项目【mù】发【fā】批文的官【guān】员也连带被【bèi】处罚【fá】。之【zhī】前本号也介绍了很多光伏项目因【yīn】地类不合规而受【shòu】罚【fá】(详见:《九起【qǐ】光伏项目违法用地及处罚案例》)

除了被拆除之外,土地费用也是一个潜在威胁。

领跑者招标期间,青海省的土地税【shuì】问【wèn】题将光【guāng】伏电站的“土地【dì】费用”推向风【fēng】口浪尖。前不【bú】久,爆【bào】出二期领跑者某项目并网【wǎng】11个月【yuè】,企业【yè】收到1000多万的【de】土地【dì】税收单。

光伏项目占地面积大,如果土地问题处理不【bú】好【hǎo】,轻则是【shì】项目收益大【dà】幅低于预期,重则【zé】是项目面临拆除的风险。因此【cǐ】,土地问【wèn】题一【yī】定要引【yǐn】起大家【jiā】的重视【shì】!

一、光伏项目可以利用土地性质

那在光伏项目选址时,到底哪种地类的土地能用?

土地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lì】用【yòng】地三大类。理论【lùn】上【shàng】,“未【wèi】利【lì】用土【tǔ】地【dì】”、大【dà】部分“建设用地【dì】”可以用作光伏项目的场址,小部分“农业用【yòng】地”可以通过农【nóng】光互补的形式开展。参考GB/T21010-2007,我【wǒ】国【guó】的土地分类如下表。根据【jù】国【guó】家现【xiàn】有的土地政策,对不【bú】同【tóng】性质的土地是否可以用作光伏【fú】电站场址做了区分。其中,红色代表不能做【zuò】场址,黄【huáng】色代表部分【fèn】可用、但有限【xiàn】定条件,绿色代【dài】表【biǎo】可用。

表 1:我国的土地性质分类

       说明:1)其他草地指树林【lín】郁闭度<0.1,表层【céng】为【wéi】土质【zhì】,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yòng】于畜【chù】牧业的草地【dì】。

2)关于【yú】“03林地【dì】”,国家林【lín】业局出台了【le】《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dì】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zhī】》(林资发〔2015〕153号)对【duì】于【yú】林【lín】地用作光伏【fú】项目场址做出【chū】了详细的规定。根【gēn】据该文件【jiàn】,汇总如下表。

表 2:林地对于做光伏电站的规定

       土地可以使用之后,还需要缴纳部分费用。

二、土地的使用费用

光伏电站目前涉及的主要税费有: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耕地占用税、

草原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

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其中,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dī】价、耕【gēng】地占【zhàn】用税、草原植被恢复【fù】费和新增建设用地【dì】有【yǒu】偿使【shǐ】用费是一次性缴【jiǎo】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每年缴纳。

1土地使用税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耕地占用税

该费用的【de】征收【shōu】依据为【wéi】《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lì】》(9-21起施行),具体收费标注如【rú】下表。

耕地【dì】是指用于【yú】种植农作【zuò】物的土地【dì】;占【zhàn】用林地、牧【mù】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zhí】水面以及渔业【yè】水域滩涂【tú】等其他农【nóng】用地建房【fáng】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de】,比照本条例的【de】规定征收耕【gēng】地占用税。

表 7:国内颁布的最新政策

       说明:1)经【jīng】济特区、经济技术开【kāi】发区和【hé】经济发达且人均【jun1】耕地【dì】特【tè】别少的【de】地区,适用【yòng】税额可以适当【dāng】提高【gāo】,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chāo】过当地适用税额【é】的50%。

2)占用【yòng】基本农田【tián】的,适用税额应当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shàng】提高【gāo】50%。 军事【shì】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gēng】地免征税。3)铁路线路【lù】、公路线【xiàn】路【lù】、飞机场跑道、停【tíng】机坪【píng】、港口、航道【dào】占【zhàn】用耕地,减【jiǎn】按2元/m2。

3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光伏发电属工业项目,工【gōng】业【yè】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60元/平方米【mǐ】,即【jí】4万元/亩。

4森林植被恢复费

宜【yí】林地每平【píng】米收取不【bú】低于3元【yuán】的森林【lín】植被【bèi】恢复费,灌木林地不【bú】低于6元,关于森林植被恢【huī】复费的实际【jì】征收标准,还要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财【cái】政税【shuì】务具体了解。

5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国家根据新【xīn】增建设用地所【suǒ】在【zài】地区【qū】,一共把【b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等别划【huá】分为【wéi】15等,具体征收标准从10元每【měi】平米至140元每平米不等,具体见下表【biǎo】:

       关【guān】于农光互补【bǔ】电站的【de】土地使用税问题【tí】,三部委曾经联合发文做了具体【tǐ】说【shuō】明。

       从上文可以看出,对于符合本地区光【guāng】伏复合项目建【jiàn】设【shè】要求和【hé】认定标准的项目:

1)变电站【zhàn】及运行管【guǎn】理中【zhōng】心、集电【diàn】线路杆【gǎn】塔基础用【yòng】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yòng】地审批手续;

2)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3)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4)采用【yòng】直埋电缆方式【shì】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yǔ】项【xiàng】目【mù】光伏方【fāng】阵用地同样的【de】管理方式。

三、土地的流转手续

要保【bǎo】证土地合理合法,还【hái】需要走一定的流转手【shǒu】续。根据【jù】法律法规【guī】规定【dìng】,主要对【duì】目前我国土地流转程序【xù】作以【yǐ】下简要叙述。

       【第一步【bù】】用地单位【wèi】在初步【bù】选定土地为建【jiàn】设用地【dì】后【hòu】,应首先向国【guó】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zī】询是否符合该土【tǔ】地的各项规划【huá】。

【第二步】确认该土地【dì】可以用于建设【shè】,再根据建设【shè】部门的要求,向建【jiàn】设部门提【tí】交用【yòng】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fú】合的,颁发【fā】建设【shè】项目的【de】《选址意见书【shū】》。用【yòng】地单位应按规【guī】定缴纳【nà】选【xuǎn】址规【guī】费。其中,农用地转【zhuǎn】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wén】件有效【xiào】期两年【nián】。农用地转【zhuǎn】用或土地征收经依【yī】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dì】补偿安置方【fāng】案的,有关批准【zhǔn】文件自【zì】动失效。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gāi】《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zī】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zī】源局核【hé】发《建设【shè】项目用【yòng】地【dì】预审报【bào】告【gào】书》。建设【shè】项目用地【dì】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pī】准之日起计算。已【yǐ】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dì】用途、建设项目【mù】选址等【děng】进行【háng】重【chóng】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第【dì】四步】用地单位凭【píng】《建设【shè】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děng】办理立项【xiàng】、规划、环保许可【kě】等手续,并缴纳各【gè】项审【shěn】批费用;

【第【d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pī】文件【jiàn】,向【xiàng】原预【yù】审的国土【tǔ】资源局提出项目【mù】用地的正式申【shēn】请。

【第六【liù】步】国【guó】土资源【yuán】局根【gēn】据土地利用总【zǒng】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tǐ】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jì】划,拟定农【nóng】用地转用【yòng】方案、补充耕地方【fāng】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jí】人【rén】民政府审批【pī】。

能源、交通、水【shuǐ】利【lì】、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xuǎn】址建【jiàn】设【shè】的项目,涉及农【nóng】用【yòng】地转用和【hé】土地征收的【de】,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zhēng】收土地面积超【chāo】过省级批准权限【xiàn】的,土地【dì】征收必须报国务院批准【zhǔn】;建设【shè】项目确需占用基本【běn】农【nóng】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中,如占【zhàn】用农用地没有涉及占用【yòng】耕地【dì】的,则【zé】不【bú】需【xū】拟【nǐ】定补充耕【gēng】地方案;农村集体经济【jì】组【zǔ】织占用本【běn】集体【tǐ】农用地和单位占用国有农【nóng】用地的,不需拟定【dìng】征地方案。

【第七步【bù】】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dì】的所有权人和【hé】使用权人进【jìn】行征用,签订补偿安【ān】置协议,按【àn】征地程序【xù】办理征地手续【xù】。其中,征用【yòng】土地的各项补偿,应【yīng】在征地补偿安【ān】置方【fāng】案批准之日【rì】起3个月内,由用【yòng】地单位全额【é】支付。用地单【dān】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不【bú】发放建设【shè】用【yòng】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zhī】和农民有权【quán】拒绝建设【shè】单位动工用地。如【rú】征用农【nóng】村集体土地【dì】,征地补偿款也【yě】可由【yóu】国土资源局委【wěi】托用【yòng】地单【dān】位直接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dì】补【bǔ】偿包括【kuò】土地补偿【cháng】费【fèi】、安置补【bǔ】助费、青苗【miáo】补偿费和地上附着【zhe】物补【b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