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北对光伏扶贫项【xiàng】目给【gěi】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tiē】时间为5年之后【hòu】,近日【rì】,一份《进一【yī】步【bù】促进苏【sū】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zhēng】求意见稿显示,苏州市将【jiāng】会【huì】对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大力度的补贴,并表示至2020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1.5GW。

未纳入【rù】国【guó】补的分布式【shì】光伏项目给【gěi】予补贴0.37元/千【qiān】瓦时,连补【bǔ】3年。

在2018~2020年【nián】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fā】电项目,如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chú】享【xiǎng】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mù】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wǎ】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bǔ】贴的项【xiàng】目,给予项【xiàng】目应用单位【wèi】或个【gè】人0.37元/千瓦时补【bǔ】贴。所有项目从并【bìng】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zī】金由【yóu】苏州供电公司【sī】先行【háng】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jiē】配套,每月再与【yǔ】财政结算【suàn】。

给予实施企业兼并重组的并购方奖励

对2018~2020年期【qī】间符合国【guó】家法【fǎ】律法【fǎ】规【guī】、实施兼并【bìng】重组的企业,按照并购方【fāng】对【duì】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收购价格或者目标企业净资【zī】产作价入股金额【é】,最高给予并【bìng】购方不超过5%的奖励,单个不超过100万【wàn】元【yuán】。

对分布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1万千瓦的运营机构给予奖励

2018~2020年,对【duì】于【yú】在苏州市内年建成的分布式发【fā】电装【zhuāng】机总量超过1万千瓦的专业【yè】建设【shè】运营机构,按【àn】0.1元【yuán】/瓦奖励【lì】建设运营机构,年【nián】奖【jiǎng】励最【zuì】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