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笔11.9万元的光伏发电电【diàn】费发放到了南丹县44个贫困【kùn】村里,为贫困村集【jí】体【tǐ】经济收益添砖【zhuān】加瓦。

“今年【nián】上半年【nián】,我们村共发电10683度,共获得4428.61元的收【shōu】益。”城关镇四山村【cūn】村委【wěi】会韦主任说,“以后【hòu】,村集体收入有保障【zhàng】了!”

去年以来,为有效推动贫困【kùn】村集体【tǐ】经济发展,该县【xiàn】根据【jù】实际情况,投资790万元,在47个贫困村发展光伏发【fā】电产业。项【xiàng】目【mù】全部采取村集体经济自营方式【shì】,由县脱【tuō】贫攻坚指挥部【bù】通过公开【kāi】招标,为每个贫困【kùn】村新【xīn】建光【guāng】伏发电设施,每年并网发【fā】电【diàn】的电费作为村集体经【jīng】济收入。

目前,47个村的光伏设施【shī】已于【yú】去年底完【wán】成并网发电,其【qí】中,44个贫困【kùn】村所发出的电由县水电公司【sī】收购,每半年发【fā】放一次电费。其【qí】他【tā】3个【gè】贫困村所发的【de】电将【jiāng】就近卖给当地的企业【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