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21开始实施的《可再【zài】生能【néng】源法》拉【lā】开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近12年的【de】高【gāo】速发展,风电、光伏轮番创出新增高【gāo】峰【fēng】。

各家投资企【qǐ】业固然功不可【kě】没【méi】,但若无金融机构的支持,也是绝无可能【néng】取得这样【yàng】的成绩。金融【róng】作为【wéi】现代【dài】商业的血液,几乎可以决定一【yī】个行【háng】业的发展规【guī】模【mó】。而【ér】可再【zài】生能源【yuán】由于其【qí】自身【shēn】特点,对金融要素的敏感程度比化【huà】石能源更为强烈。

可再生能源资产的特殊性

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特殊性,决定【dìng】了【le】商业模式和融【róng】资【zī】模式与化石能源【yuán】的不同。

在过去的上百年,化石能【néng】源集团因为要同【tóng】时【shí】管【guǎn】理好燃料端的成本,例如石油或者煤炭的采购成本,还要管理好销售端的收入【rù】,例如卖【mài】出的【de】汽油或者火电【diàn】,只有发展【zhǎn】成超【chāo】大型的公【gōng】司【sī】才【cái】能具备双边的价格管理【lǐ】能力,在市场波动中生存下来。但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完全改写了商业模式【shì】,开【kāi】创了全新的市【shì】场【chǎng】格局【jú】。

第一个特点,也是核心优势,即无需对冲燃料成本。

风、光是完全免费的,整个设备的后【hòu】期【qī】运【yùn】维成本恒定,因【yīn】此投产之时几乎【hū】可以锁定全生命周期【qī】成本。那【nà】么中小型【xíng】的公司也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自【zì】身【shēn】承受【shòu】能力,持有可再生能源资产【chǎn】,而不【bú】必担心【xīn】燃料价【jià】格的波动。

第二个特点,即是重资产,但是建设周期又短。

通常意义的重资产,以水电、石油、高速公路来【lái】看【kàn】,普【pǔ】遍存在建设周期【qī】长的特点。但是风【fēng】电的建【jiàn】设周期大【dà】约【yuē】为六个月,光【guāng】伏可以控制在三个月,大大缩短了垫【diàn】资建设的压力,提【tí】高资本【běn】的【de】周转率,在同【tóng】样【yàng】的资本金条件下,可以撬动【dòng】更多的【de】项目。

第【dì】三个特点,与全生命周期【qī】成本固定相对应,是全生命【mìng】周期的收【shōu】益也固定【dìng】。

截止到目前为止,除了少量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的项目是直【zhí】接【jiē】卖电【diàn】给【gěi】用【yòng】电客户之【zhī】外,95%的【de】可【kě】再生能【néng】源发电量是以固定电价卖给电网公司,现【xiàn】金流分为【wéi】火电脱【tuō】硫脱销【xiāo】部分和补贴部分,保持20年的电价不变。

因此,这种情况下,全生命周期的收益是完全【quán】固【gù】定的【de】,且受【shòu】《可再生能源法【fǎ】》保护。因此可再【zài】生能源资产结构单一、清晰,对投资【zī】方来说,主【zhǔ】要通过项【xiàng】目质量等技术手段来控制项目风【fēng】险,除此【cǐ】之外,燃料波动、电价波动【dòng】的【de】风险完【wán】全隔离【lí】了。

过去产业融资的核心逻辑

与可再生能源资产相匹【pǐ】配的融资模【mó】式,在新的商业模式【shì】刺激下,也呈【chéng】现出行【háng】业的特点【diǎn】。

股权投资【zī】、债券投资根据自己的风险控制要求【qiú】,选择【zé】行业上下游的位【wèi】置,有机构赚【zuàn】得盆满钵满【mǎn】,也有机【jī】构赔得非常【cháng】惨烈,大浪淘沙十年【nián】,是产【chǎn】业和【hé】金【jīn】融【róng】机构共同成长的十年。

在过去的10年中,可再生【shēng】能源相关【guān】的融资分为两个部分,制造业融资和发电项目的融资。在早期,金融机构常常将两者【zhě】混【hún】淆,其实【shí】前者【zhě】跟传统的【de】制造业【yè】区别不大【dà】,最【zuì】终都是依【yī】靠【kào】技术优势【shì】占领市场。由于中国可再【zài】生能【néng】源装【zhuāng】机市场的【de】发展太过迅猛,导【dǎo】致【zhì】上游制造业的【de】变化比其他制造业要快得多,包括技术更新换代和龙头企【qǐ】业的变化。在整个洗牌过【guò】程中,部分【fèn】金融机构损失惨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pà】井绳”,后期【qī】大大【dà】收缩了【le】对制造【zào】业的放【fàng】贷。

反观下游市【shì】场,新增可再生能源的【de】装机增长【zhǎng】却一直比较强劲,风电高速【sù】发展结束后,光伏立马顶【dǐng】上,金融机构的融【róng】资支持起到了【le】关键【jiàn】作用。融【róng】资【zī】的核心逻辑有【yǒu】两点,“保电【diàn】价、保销售【shòu】”,是依靠政【zhèng】府【fǔ】信【xìn】用和电网信用双轮驱动实现的。

第一【yī】,政府【fǔ】信用的主要【yào】作用是保住电价,通过固定电价【jià】来确【què】定未来二十年的现【xiàn】金流。

包括火电、水电【diàn】都难以【yǐ】保证【zhèng】未来20年【nián】电价不变,但是【shì】风电、光伏通过补贴来差额补【bǔ】足【zú】的方式实现了二十年不变。部分地区【qū】确实因为限【xiàn】电等【děng】因素,通过降低火电【diàn】脱硫脱销部分来争【zhēng】取【qǔ】更多的【de】发电份额,但是在不限【xiàn】电的【de】情况下,可再生能源项目电价是【shì】非常【cháng】有保障的。

第二,电网的高信用是可再生能源项目电力销售的保障。

在任何其他【tā】行【háng】业都很少出现依靠单一【yī】客户稳【wěn】定销售二十年的案【àn】例,因为产品的更新【xīn】换代【dài】、市场需求都会影响产品的销售。电力是【shì】极其特殊的标准化产品,且收【shōu】购方是电网公司,拥有几十年积【jī】累的极高市场信【xìn】用【yòng】。因此,可【kě】再生能【néng】源的发电,未来二十年的【de】销售都被【bèi】市【shì】场视为可【kě】以【yǐ】相信【xìn】的,金融【róng】机构可【kě】以一定程度【dù】上放松对【duì】投资主体的信用要求,更多地审【shěn】视【shì】项目【mù】本【běn】身来提供信贷支持。

市场变化导致未来融资变化

随着中国电【diàn】力市场【chǎng】的改【gǎi】革和可【kě】再生能源装【zhuāng】机成本下【xià】降、总量上【shàng】升,市【shì】场结构又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改【gǎi】革开放40年【nián】,大约有35年中国一直是处于缺电状态,也【yě】就是近5年来【lái】,电力供应逐步宽【kuān】松,在部【bù】分地区出【chū】现【xiàn】过剩。

在【zài】一个缺电的【de】市场,既【jì】无法改革也【yě】不存【cún】在销售困难。但【dàn】是未来电力市【shì】场将逐步还原电力的商【shāng】品属性,那么所有的发电设备都【dōu】要面【miàn】对市场的竞争【zhēng】和考验【yàn】。

同时,可再【zài】生【shēng】能源在逐渐地去补贴【tiē】,争取【qǔ】2020年之【zhī】后的新增项目基本不要补贴,那么投【tóu】资企业和金【jīn】融【róng】机构可以【yǐ】说将面【miàn】对【duì】,卖电电价是多少和如何尽【jìn】可能多的卖电这种市场【chǎng】化之后的问题【tí】。

市场的开放意味着把主动权交还【hái】给客【kè】户【hù】,客户自己可以在电【diàn】力交易【yì】中心竞【jìng】价,可以选择【zé】自己想要【yào】的电力品种【zhǒng】。

如何保障可再【zài】生能源的消纳或者【zhě】说销售,是【shì】摆在政【zhèng】策制定者【zhě】面前的难题。为适应变化,国家【jiā】的支持政策也从支持发电转变为创【chuàng】造需求,通过需求侧的拉【lā】动来【lái】引导项目【mù】端【duān】的【de】投资。具体来说就【jiù】是,从补贴每【měi】度可再生【shēng】能源电力过渡到未来以【yǐ】可再生【shēng】能源配额制为主对消【xiāo】费侧【cè】进行【háng】约束。

对于电力投【tóu】资企业【yè】来【lái】说,尽可【kě】能找到价【jià】格更高、更稳定【dìng】的用电客【kè】户是关键。对于大型地面电站【zhàn】来讲,可以通【tōng】过规【guī】模【mó】降低成本来【lái】竞价,但是那些分布式的可【kě】再生【shēng】能源电站主要将【jiāng】依靠“自发自用,余电上网【wǎng】”的【de】模式来开发市【shì】场。单个项目情【qíng】况【kuàng】将【jiāng】更加多样,金融机构同时需要配套相应的融资方案【àn】。

2018年【nián】,三季度并网的分布式光伏有大【dà】约【yuē】500万千瓦,全【quán】都没有补贴,主【zhǔ】要是靠企【qǐ】业自投,少量使用了租赁融资。这种仅靠企业自有资金的【de】模【mó】式,难【nán】以【yǐ】支撑未来分布【bù】式【shì】的【de】发展。截止到目前【qián】,银行依然很少涉【shè】及分布式项目的【de】开发【fā】,但分布式是未来电力市场【chǎng】中【zhōng】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接【jiē】这些项目,需要政府、电网企业、金融企业【yè】、开【kāi】发企业相【xiàng】互【hù】配合。

其中购售【shòu】电合同的稳定性【xìng】是第【dì】一需要保【bǎo】障的【de】。为单【dān】一用电客【kè】户供电是不可能跟卖电给电网那样稳【wěn】定。一旦【dàn】这个客户出现经营困难、用电波动,能【néng】否迅速找到另一个【gè】客户,也就是隔墙售电是项目能【néng】否融【róng】资【zī】的【de】关键【jiàn】。如【rú】果隔墙售【shòu】电无法打开,那么这部分可再生能源【yuán】发电自【zì】己竞价,将严重影响收【shōu】益,如【rú】果项目按照之【zhī】前的现【xiàn】金流做了融资【zī】,恐怕会出现还款困【kùn】难的局面。

另一个需要保障的是电费收缴。如果只卖电【diàn】给电网,只需【xū】跟【gēn】电网结【jié】算,简单且可【kě】靠,但如果卖电给多【duō】个用户,自己收款实【shí】在是成本高、难度大。所【suǒ】以,尽快解决【jué】电【diàn】费收缴【jiǎo】问题也【yě】是项目能【néng】否融资的关【guān】键,无【wú】论是通过【guò】电力【lì】交【jiāo】易中【zhōng】心结算也好,还是通过售电公司结算,总之【zhī】要【yào】解决该问题。

综合来看,当【dāng】前不仅电力市场风起云涌,金【jīn】融【róng】市场【chǎng】同样在经【jīng】历“降杠杆、促发【fā】展”的调整。

过去【qù】的【de】十年是中【zhōng】国新能源为代表的能【néng】源变【biàn】革持续进行的【de】十年。当前【qián】,可再【zài】生能源技术仍然在快速进步,成本持续降低,将进入【rù】全新的发展周期,给相关行业也【yě】带来机遇。可再生能【néng】源【yuán】项目的普【pǔ】遍化、小【xiǎo】型【xíng】化使【shǐ】得【dé】投资【zī】空间【jiān】巨大,无论是企【qǐ】业或者个【gè】人均【jun1】可以投【tóu】入其中,共【gòng】同分享可再生能源带来的收益【yì】,这在化石能源【yuán】领域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要事【shì】半功倍,不仅要依靠强有力的行业治【zhì】理【lǐ】措施,还必【bì】须采用一系【xì】列财税、金融等【děng】手段改变资源配置【zhì】的激励【lì】机制【zhì】,让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jié】构变得更为清洁【jié】和绿色。在【zài】资源配置【zhì】中,资金配置【zhì】的激励【lì】机【jī】制必将发挥其关键的作【zuò】用。

本文作者:彭澎,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