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jiàn】》(国发【fā】〔2013〕24号)的【de】要【yào】求,根据《光伏制造行【háng】业规范【fàn】条【tiáo】件》(2018年本)及【jí】《光伏【fú】制造【zào】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qǐ】业申【shēn】报、省级工【gōng】业和信【xìn】息化管理【lǐ】部门核实推荐、专【zhuān】家【jiā】复核等环节,现将拟公【gōng】告的符合《光【guāng】伏制造行【háng】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dān】(第七批)予【yǔ】以公【gōng】示(见附件1)。

巨【jù】力【lì】新能【néng】源股份【fèn】有【yǒu】限公司等23家已公告企业,因不能保【bǎo】持【chí】规范条件要求,撤销其规范条件企业【yè】名单,一并予【yǔ】以公【gōng】示(见附件2)。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9-21至9-21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传 真:010-68271654

附件:1.拟公告符合《光【guāng】伏制造行【háng】业规范条【tiáo】件》企【qǐ】业名【míng】单【dān】(第七批)

2.拟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称(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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