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100人”获悉【xī】,11月下【xià】旬,江苏能【néng】监办会同江苏省工【gōng】信厅【tīng】正式印发《江苏电【diàn】力辅助【zhù】服务(调峰)市场建设【shè】工作方案》)和《江【jiāng】苏电力【lì】辅助服务【wù】(调峰)市场【chǎng】交易规则【zé】(试行)》),江苏电【diàn】力【lì】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即将正式运行【háng】。

按照计划安【ān】排,江苏【sū】电【diàn】力【lì】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于2018年【nián】12月开展模拟运【yùn】行,2019年1季度启动试运行。

江【jiāng】苏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主要开展深度【dù】调【diào】峰交易和启停调【diào】峰交易两类交易品种。市【shì】场【chǎng】建设初【chū】期,深度【dù】调峰交易参与主【zhǔ】体为燃煤火电【diàn】机【jī】组、核【hé】电机【jī】组,启【qǐ】停调峰交易参与主体为燃【rán】煤火电机组和储能电站。后【hòu】期将【jiāng】研究燃气机【jī】组,风电、光伏电站等参与市场。

深度调峰辅【fǔ】助【zhù】服务市场【chǎng】采用日前报价、日前预出清、日【rì】内【nèi】按序调用的【de】方式开展,启停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采【cǎi】用日前报价、日前出清、日前调用的【de】方式【shì】开展,均按照机组实【shí】际申【shēn】报【bào】价格进【jìn】行【háng】结算【suàn】。

此前,华东地区于今年9月底启动跨省【shěng】区调峰辅【fǔ】助【zhù】服务【wù】市【shì】场模【mó】拟运【yùn】行,并将于【yú】2019年1月正式试运行。而在【zài】整个【gè】华东江浙【zhè】沪【hù】闽皖五省【shěng】市里,安【ān】徽已于今【jīn】年8月、福建则于【yú】去年7月先期启动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场交【jiāo】易,这两省都明文【wén】规定,参与调【diào】峰交易的电储能设施,其充电规模不小于10MW/40MWh。相比之下【xià】,江苏则【zé】无这方面的规定。


2018上半年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江苏【sū】在全【quán】国电力版图中举【jǔ】足轻重,目前【qián】电【diàn】力装机容量约为1.2亿千瓦,在全国【guó】范【fàn】围内仅【jǐn】次于【yú】山【shān】东;用电量则次于广东,同样位居第二。另据江苏省统【tǒng】计局数据,今年9-21月,江苏全省累计发【fā】电量为4090.3亿千瓦时,而同期全社会用电【diàn】量【liàng】为5101.20亿千瓦时,缺额超过1000亿【yì】千【qiān】瓦时。

由【yóu】于负荷紧张的缘【yuán】故,江苏调峰资源【yuán】异常紧缺,这也使得江苏今年【nián】储能产业在电网侧、用户侧全面爆发【fā】。目前已【yǐ】披【pī】露【lù】的【de】落地【dì】及在【zài】建规模,已超【chāo】过1GWh。

与此同时,江苏【sū】电力的巨大缺口,需要通过大【dà】量采购【gòu】外省【shěng】电【diàn】来加以【yǐ】弥补【bǔ】。这些外购【gòu】电【diàn】,大多数【shù】通过“锦屏—苏南”、“锡林郭勒—泰州”、“皖电东送”等特高压线【xiàn】路输送,而这也客观催生了江苏储能产业的发展需【xū】求,也激励了【le】一批【pī】投资【zī】商【shāng】的布局热情。

对此,江苏本土大型能源企业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认为:

我相【xiàng】信储【chǔ】能【néng】的时代马上【shàng】就会【huì】到【dào】来。未【wèi】来【lái】三到四年里江苏省会通过特高压送入约5500万千瓦左右的装机,这些外部的来电【diàn】如果没有储能技术的支持,没有与火电【diàn】之【zhī】间的【de】协调联动,是不行的【de】。

以下为江苏调峰市场相关文件:

附件1: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建设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zhōng】共【gòng】中央【yāng】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lì】体【tǐ】制改革的若【ruò】干【gàn】意见》(中发〔2015〕9 号)及配套文件、《国【guó】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zhù】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gōng】作方【fāng】案【àn】>的通知》(国【guó】能发【fā】监管〔2017〕67号【hào】)、《国家【jiā】发展【zhǎn】改革委、国家能【néng】源局关于【yú】提升【shēng】电【diàn】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jiàn】》(发改【gǎi】能源〔2018〕364号)等文件要【yào】求,进【jìn】一步完善江苏电力辅助服务【wù】补偿机制,促进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jié】能源【yuán】消纳,提升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结合【hé】江苏电力【lì】系统运行【háng】和电力市场建设实际,制定【dìng】本【běn】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一)江苏电网调峰现状

近年来,我省风电【diàn】、光伏等【děng】新能源装机规模【mó】不断增加,区外受电【diàn】规【guī】模大幅【fú】提升,电网运行特性出现较大变化,调【diào】峰矛盾【dùn】日【rì】益突出【chū】,主要体【tǐ】现在【zài】以下方面:

一是区外【wài】受电调峰能【néng】力不足。随着雁【yàn】淮、锡【xī】泰【tài】特高【gāo】压直流建成投产,以及其他规划特高压线路陆续建【jiàn】设投【tóu】运,江苏电网【wǎng】区外受电规模大幅【fú】增加【jiā】。为尽可能消【xiāo】纳区外来电及水电、风电、光伏等【děng】清洁【jié】能源,电网【wǎng】调峰矛【máo】盾愈加突出。

二是【shì】可再生能【néng】源发【fā】展迅速。截至2018年【nián】10月,江苏电【diàn】网可【kě】再生能源装机【jī】容【róng】量2463万千瓦【wǎ】,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20.4%。可【kě】再生能源【yuán】发电呈现随机性和反调峰的特【tè】点,造【zào】成电网调【diào】峰压力日益增加。为【wéi】保障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需【xū】要进一步挖掘电【diàn】网调峰【fēng】潜力。

三是核【hé】电机组【zǔ】加重系统调峰【fēng】压力【lì】。江苏【sū】核电机组并【bìng】网【wǎng】容量已超过300万千瓦,未来核电机组装机容量继续增【zēng】加,核电机组调节范围小,使得电网【wǎng】调峰压【yā】力【lì】进一步增【zēng】大。

(二)调峰辅助服务存在的问题

江苏电网装机以火电机组【zǔ】为主,缺乏常规水电【diàn】机【jī】组,主【zhǔ】要依靠【kào】火电机组、抽蓄机组进行电网调【diào】峰,以及通【tōng】过【guò】与周边省【shěng】市进行跨【kuà】省电【diàn】能置【zhì】换、实施负荷【hé】侧需求响应等手段缓解电网调峰压力,实际【jì】执【zhí】行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发【fā】电企业参与调峰积极性不【bú】高。虽【suī】然【rán】“两个【gè】办法【fǎ】”对发电企业参与有偿调峰予以【yǐ】一定补偿,但不足以补偿发电企业因调峰【fēng】增加的成【chéng】本,发电【diàn】企业参与调峰【fēng】的积【jī】极性不高。

二是新型调峰调频【pín】资源缺【quē】乏市场化调用机制。目前江苏在【zài】建多座大【dà】容量【liàng】储能电站及分布式储【chǔ】能电【diàn】站,市场化调用【yòng】补偿机【jī】制【zhì】尚未有效建【jiàn】立。

三是须与华东电网调峰【fēng】辅助服务【wù】市场协调运行。华【huá】东【dōng】电网调【diào】峰【fēng】辅助服务市场即将【jiāng】运行【háng】,江苏辅助服务【wù】管理【lǐ】机制与华东电网【wǎng】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场需进行有效衔【xián】接。

(三)江苏电网调峰辅助服务提升潜力

目前,江苏电网调峰辅助服务提升潜力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江苏【sū】电【diàn】网【wǎng】拥有燃气、抽蓄、储能等【děng】调节性能优【yōu】良的电源【yuán】。抽蓄机组装机【jī】容量235万【wàn】千瓦,燃气机组装机容量超过1400万千瓦,储【chǔ】能【néng】电站发展势头良好,潜在【zài】调节能力较大。同时,江苏电网常规燃煤机组【zǔ】绝大部分已开展机【jī】组调【diào】节灵活性改造,最低出力可达到【dào】40%额【é】定容量以【yǐ】下。

二是【shì】江【jiāng】苏电【diàn】网在国内率先【xiān】开【kāi】展需求响应缓解电网调峰、调频矛盾。2016年,在全省范围实施电力需【xū】求【qiú】响应,参与用户【hù】2833户,响应负【fù】荷352万千瓦,有效降低电【diàn】网峰谷差18.5%,响应【yīng】能力达到电【diàn】网最高负荷的3%。2017年【nián】,全省868台工业用电设备参与秒级实时自动需【xū】求响应,响【xiǎng】应能力达【dá】到100万千【qiān】瓦。2018年,针对春节、国庆期间电网【wǎng】负【fù】荷【hé】水平低、调【diào】峰调差能力【lì】不足问题,全省实施国内最大规模的“填谷【gǔ】”需求响应【yīng】,87家大型制造业企业参与,单次最【zuì】大填谷负荷【hé】168万千【qiān】瓦,累计填【tián】谷负荷【hé】达1647万千瓦【wǎ】。

二、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建设目标

建【jiàn】设江【jiāng】苏电【diàn】力辅助服务【wù】(调峰)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鼓【gǔ】励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调峰辅助服务【wù】,建【jiàn】立储能等【děng】新型调【diào】峰【fēng】资源接【jiē】入【rù】后市场【chǎng】化奖惩机【jī】制,缓解电网调峰【fēng】压力,促进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和【hé】清洁能源消纳,提升电网安【ān】全经济运行水平。后期【qī】将根【gēn】据市场实际需求,进一【yī】步【bù】扩大市【shì】场主体【tǐ】范围,丰富交易品【pǐn】种,研究开【kāi】展调【diào】频和中长期备【bèi】用市场建设【shè】,引入负荷侧【cè】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立足江【jiāng】苏【sū】电【diàn】力系统运【yùn】行和电力市场建设【shè】实【shí】际,加强与区外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进行衔接【jiē】,坚持稳妥起【qǐ】步、积极【jí】推进【jìn】、分步实施,保障江苏电网安【ān】全【quán】稳定【dìng】优【yōu】质运行。

2.坚持市场化原则。配【pèi】合电力【lì】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de】制度环【huán】境,充【chōng】分利用市【shì】场化竞【jìng】争【zhēng】机制发挥各类型发电【diàn】企业、储能【néng】电站的调节性能,调动市场【chǎng】主体提供电【diàn】力【lì】辅助服务积极性,使市场在辅助服务【wù】资源优化配置中【zhōng】起决定【dìng】性作用。

3.坚【jiān】持公平公正原则。建【jiàn】设江苏电力辅助服务【wù】(调峰)补偿机制和市场化交易平台,统【tǒng】一【yī】按照【zhào】市场规则【zé】进行调【diào】峰【fēng】辅助服【fú】务供应与调【diào】用,加强市场交【jiāo】易信息公开,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chǎng】秩序。

4.坚持“谁【shuí】受益、谁承担”原则。通过【guò】市场化【huà】方式,科学确定电力辅助服务补偿【cháng】标准【zhǔn】,按【àn】需【xū】扩【kuò】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合理制【zhì】定补偿成【chéng】本分摊范围和【hé】分摊原则【zé】。

三、建设内容

(一)设计思路

1.确保安全【quán】第一。为保障电网安全,调【diào】用调峰资源时,辅助服务提供方必须【xū】满【mǎn】足自身设备安全的相关要【yào】求。为【wéi】保【bǎo】障足够的调峰资源,规定燃气机组和部分具备深度调【diào】峰能力的燃煤【méi】机组必【bì】须参与【yǔ】市场报价【jià】。如遇电网备用【yòng】不足【zú】,其【qí】余机组按规【guī】则强【qiáng】制报价,按市【shì】场价结算。

2.维【wéi】护【hù】市场【chǎng】公平。向各类型公【gōng】用电源无歧视开放市场,所有并网发电机【jī】组公【gōng】平承担【dān】调【diào】峰辅助【zhù】服务费用。市场建【jiàn】设初期以【yǐ】燃煤机组、核电机【jī】组、储【chǔ】能电站为【wéi】主要调峰【fēng】辅助服务提【tí】供方,后期适时将燃气【qì】机组,风电、光伏电站等培育成调峰辅助服【fú】务提供方。

3.兼顾经【jīng】济效益。优先调用无偿【cháng】调【diào】峰资源,系统无偿调【diào】峰【fēng】资源不足【zú】时,为满足电网运行需要,在保障电网【wǎng】安全、电厂【chǎng】安全【quán】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调用有【yǒu】偿调峰资源。

4.做好【hǎo】内外衔接。优先【xiān】启动省【shěng】内深【shēn】度调峰【fēng】和启停调峰市场交【jiāo】易,如省内调【diào】峰资【zī】源【yuán】不足【zú】,可通过【guò】区外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购买调峰资源。

(二)交易品种和主体

江苏调峰【fēng】辅助服务市【shì】场【chǎng】开展深度调峰交易【yì】和【hé】启停调峰交易【yì】两类交易品种。

深度调峰交易:市场建设初期,市场参与主体为燃煤【méi】机组、核电【diàn】机【jī】组。调峰能【néng】力【lì】≥50%的燃【rán】煤机组必【bì】须参与调峰市【shì】场报价【jià】,其他燃煤机【jī】组自愿参与,但【dàn】电网运行需要【yào】时,按【àn】规则强制参与【yǔ】。后期,将【jiāng】研究燃气机【jī】组,风电、光伏电站【zhàn】等参【cān】与深度调峰市场【chǎng】。

启停调【diào】峰交易:市【shì】场建设初期【qī】,市场【chǎng】参与主【zhǔ】体为燃【rán】煤机组和储能电站。后【hòu】期,确【què】定燃气机组无【wú】偿启停调峰基准、风电光【guāng】伏电站启停调峰测算方式后【hòu】,上【shàng】述机组可参与启停调峰【fēng】市场。

(三)报价出清方式

组织深【shēn】度调峰辅助服务市【shì】场【chǎng】采用日【rì】前【qián】报价、日【rì】前预出【chū】清、日内按序调用的方【fāng】式开展,启停调【diào】峰辅【fǔ】助【zhù】服务【wù】市场采用日前报价、日前出清【qīng】、日前调【diào】用的方【fāng】式开展。为避免【miǎn】市场成员恶意报价,可适当采取【qǔ】限价措施。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根【gēn】据【jù】需要,可按规则强制安排其他【tā】机【jī】组参与启停调峰报价;若遇【yù】电【diàn】网【wǎng】临【lín】时需要增加负备用【yòng】调【diào】峰资源(如新能源大【dà】幅超过日【rì】前预测、负荷大幅低【dī】于日前预测),可根据规则明确的价格【gé】,按需【xū】日【rì】内临时调用深度调峰或启停调峰。

(四)结算价格

日【rì】前市【shì】场出清机组的深度调峰和【hé】启停调峰辅助【zhù】服务补【bǔ】偿标准,均采用机组实【shí】际申报价格结算。对日前市场【chǎng】未中【zhōng】标、日【rì】内临【lín】时调【diào】用的深度调峰或启停调【diào】峰机组【zǔ】,也【yě】按【àn】照被调用机组申【shēn】报价格结算。

四、工作安排

1.2018年【nián】7月,制【zhì】定完善市场框架【jià】和工【gōng】作【zuò】方【fāng】案。在此基【jī】础上,联合相关科研院校开展规则制订工作。

2.2018年【nián】9-21月,市场规【guī】则【zé】制订和发【fā】布。编制市场规则,征求发【fā】电企业意见,对【duì】规【guī】则进行【háng】修改完善。

3.2018年10 -11月,正式发布【bù】市场规则,开发辅助【zhù】服务【wù】市场技术【shù】支持系统,改造【zào】升级【jí】现有电网调控系【xì】统。

4.2018年12 月,完善技术支持系【xì】统,开【kāi】展调【diào】峰辅助服务市场【chǎng】模拟运行。

5.2019年1季度,启【qǐ】动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shì】运行。结合【hé】试运【yùn】行情【qíng】况,适时完善调峰辅助服务【wù】市【shì】场,研究开展调频【pín】和中长【zhǎng】期备用市场建【jiàn】设,引【yǐn】入负荷侧资源参与【yǔ】辅助服务市场。

附件2: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交易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wéi】建【jiàn】立江【jiāng】苏电【diàn】力【lì】辅助服务(调峰)分担共享新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cù】进调峰资源优化配【pèi】置【zhì】和清洁能【néng】源消纳,提升【shēng】电网【wǎng】安全经济运【yùn】行水平,特【tè】制定本规则【zé】。

第二条 本规则制定【dìng】依据为《中共中央【yāng】国务院关于【yú】进一步【bù】深【shēn】化【huà】电力体【tǐ】制【zhì】改革【gé】的若【ruò】干意见》(中发〔2015〕9号【hào】)及其【qí】相关配套文件、《并【bìng】网发【fā】电厂【chǎng】辅助服务管理暂【zàn】行办【bàn】法》(电监【jiān】市【shì】场〔2006〕43号)、《国【guó】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调【diào】峰辅助【zhù】服务补偿【cháng】(市场)机制工作【zuò】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yuán】局关于提【tí】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zhǐ】导意见》(发改【gǎi】能源〔2018〕364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yè】标准。

第【dì】三条 本规则所称电力【lì】调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diàn】力系统安全【quán】稳定【dìng】运行,保证电力平衡,由【yóu】并【bìng】网发【fā】电厂或储【chǔ】能电站提供的【de】市【shì】场【chǎng】化调峰服务。电力调峰辅【fǔ】助服务市场包括深度【dù】调峰【fēng】交易、启停调峰交易,后期将【jiāng】逐【zhú】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交【jiāo】易【yì】品种。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yòng】于江苏电网开展的【de】电【diàn】力【lì】辅助服务(调峰)交易。依据本规则【zé】开【kāi】展市场化交易的【de】辅【fǔ】助【zhù】服务,不再执【zhí】行【háng】《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相关【guān】条款。其他【tā】辅助【zhù】服务仍按【àn】《江苏电网统调发【fā】电机组【zǔ】辅助服务【w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江苏【sū】监管办公室【shì】(以下简称江苏【sū】能源监管办)会同江苏省工业【yè】和信息化厅【tīng】(以【yǐ】下简称省工信厅)负责江苏电力辅助【zhù】服【fú】务【wù】市【shì】场【chǎng】的监【jiān】督与管理【lǐ】,负责监【jiān】管【guǎn】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 市场成员

第六条 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成员【yuán】包【bāo】括市【shì】场主体和【hé】市场运营机构【gòu】。市场主【zhǔ】体【tǐ】包括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并网发电企【qǐ】业、储能电站等辅【fǔ】助【zhù】服务提供商。市场运【yùn】营机构包括调度机【jī】构(江苏电力调【diào】度控制【zhì】中心)和【hé】交易【yì】机构(江苏【sū】电力交易中【zhōng】心有【yǒu】限公司)。

第七条 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

(一)提供基础技【jì】术参数【shù】,或提【tí】供有资质单【dān】位出【chū】具的【de】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能力测试报告;

(二)按规【guī】则参与【yǔ】电力辅助服【fú】务市场,根据电网调度【dù】指令【lìng】提供【gòng】电力调峰辅助服务【wù】;

(三)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具备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的能力;

(四)按规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结算;

(五)获取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相关信息;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市场运营机构的权利义务:

(一)调度机构

1.负责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日常运营;

2.建设、维护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3.依据市场规则组织交易,按照交易结果进行调用;

4.负责披露市场运行信息;

5.向交易机构提供市场交易结果和调用结果;

6.评估市场运行状态,对市场规则提出修改意见;

7.依法依规实施电力调度;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交易机构

1.负责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2.负责提供电力市场交易结算依据及相关服务;

3.负责披露有关市场信息;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深度调峰交易

第九条【tiáo】 深度调峰交易指在系统【tǒng】负备用不【bú】足时,因【yīn】系统功【gōng】率【lǜ】平衡需要,调减并网机组【zǔ】出力,以低于【yú】有偿调峰基准的机【jī】组调减出【chū】力为标【biāo】的的交【jiāo】易。机组出【chū】力大【dà】于等于有偿调【diào】峰基准的调【diào】峰服务属【shǔ】于市场【chǎng】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由【yóu】调【diào】度机构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按需无偿调用。

第【dì】十【shí】条 有偿调【diào】峰基准根【gēn】据电网调峰需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情况等确【què】定。

第【dì】十一【yī】条 深度调峰辅助服务市场【chǎng】采用机组【zǔ】日前报价、日前【qián】预出清、日内调【diào】用【yòng】、日内【nèi】出清等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电网运【yùn】行实际情况,日内临时组织深度调【diào】峰辅【fǔ】助服务市场。原【yuán】则上日内临时【shí】组【zǔ】织深【shēn】度调峰辅助服务市【shì】场至少【shǎo】应提前2小时,报价、预出清方式【shì】参照日前【qián】市场【chǎng】。

第十二条 市场成员以机组为单位,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

第十三【sān】条 日前预出清按照“按需调用、按序调用”的原则,根据深度【dù】调峰【fēng】单价由【yóu】低到高进【jìn】行排序(单【dān】价相【xiàng】同的情况下,机【jī】组深调响应速率快者【zhě】优【yōu】先),以供日【rì】内【nèi】调用使用。

第【dì】十四【sì】条【tiáo】 为满【mǎn】足电网深度【dù】调【diào】峰需【xū】求,深度调峰机组【zǔ】日内调用顺序【xù】原【yuán】则上根据【jù】日前预出清排序调用,要求【qiú】中标机【jī】组深调能【néng】力总【zǒng】和不【bú】小于深度调峰需求,且单【dān】台机组深度调峰调用时间不低于1小时,两次深度调峰间隔不低【dī】于2小时。

第十五【wǔ】条 日内出清以【yǐ】15分【fèn】钟为【wéi】一个计【jì】费周期,以被调用机【jī】组的申报价作为其调用【yòng】价【jià】格。若因电网安全需【xū】要,可以按需调【diào】用,按需【xū】调【diào】用机组【zǔ】按报价出清(设置报价上限)。对于因特殊【shū】原因不能按序调【diào】用的【de】机组【zǔ】,调度机构应及【jí】时做【zuò】好信息披露。

第十六【liù】条 深度【dù】调峰交易按照【zhào】实际调用各档有偿调【diào】峰【fēng】电量【liàng】及对应调用价格进【jìn】行结算。对日前市场未中标、日内按需临【lín】时调【diào】用的深度调峰【fēng】机组,按照被调【diào】用机组报【bào】价结【jié】算。

第十【shí】七条 为【wéi】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对深度调峰机【jī】组进行曲【qǔ】线正偏差考核。正偏差【chà】在允许偏差范围内【nèi】以及投AGC的【de】机组免于考核【hé】。

第十【shí】八条【tiáo】 在辅助服务市场【chǎng】建【jiàn】设第一阶段,深度调峰【fēng】费用按照《江【jiāng】苏电网统调发电【diàn】机组辅助服务办法》(苏【sū】监能市场〔2007〕1号)分摊。

第四章 启停调峰交易

第十九【jiǔ】条【tiáo】 启停调峰交【jiāo】易【yì】是指根据日前电网调峰需要,市场主体通过【guò】启停【tíng】发电机组【zǔ】、增加充放【fàng】电等提供【gòng】的调峰服务。

第二【èr】十条 启停【tíng】调【diào】峰辅【fǔ】助服务市【shì】场采用日前【qián】报价、日前出清、日前调用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启停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出清以【yǐ】报价计【jì】算【suàn】的【de】总费用最【zuì】低为原则。

第【dì】二十【shí】二条 机【jī】组启停调【diào】峰调用【yòng】根据【jù】机组报【bào】价由低到高依次【cì】排序,出现多【duō】台边际机组时,原【yuán】则上由调度机构按照节【jiē】约社会成本和节能减排的原则处理。

第【dì】二十三条 机组启停调【diào】峰最小停【tíng】机【jī】时长原则上【shàng】不低于4小【xiǎo】时,最【zuì】大停机时长原则【zé】上不超过48小时。

第二十四【sì】条 启停调峰按【àn】照被调用【yòng】机组【zǔ】实际申报价格结算。若因电网【wǎng】安全需要,可按需调用,事后【hòu】向【xiàng】江苏【sū】能源监管办、省工【gōng】信厅报备。

第二十【shí】五条 储【chǔ】能电站【zhàn】启停调峰,原则上对【duì】超出基【jī】础充电量部分按照当日燃煤机组申【shēn】报的最低深度【dù】调【diào】峰报价乘以补偿系数予以补【bǔ】偿。

第二十六条【tiáo】 在【zài】辅助服务市【shì】场【chǎng】建【jiàn】设第一阶段,启停【tíng】调峰费用按照《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zhù】服务办【bàn】法》(苏监能市【shì】场〔2007〕1号)分【fèn】摊。

第五章 市场的组织与竞价

第二十七条 工作日10:30前,调度机构发【fā】布次日启停【tíng】调【diào】峰需求。

第二十八条【tiáo】 工作日11:00前,发电企业【yè】申【shēn】报次日启【qǐ】停调峰【fēng】服务价【jià】格。

第二十九条 工作日14:00前,调【diào】度机构发布次日【rì】深度调峰【fēng】需【xū】求。

第三十条 工【gōng】作【zuò】日15:00前,发【fā】电企业申报次【cì】日深度【dù】调峰服【fú】务价格。具备深度调峰【fēng】能力的电厂【chǎng】必须申报深度调峰单价。

第三十一条 工作日【rì】17:00前【qián】,调度机构发布【bù】经安全校核后的日前【qián】启停调峰市场【chǎng】出清结【jié】果和深度【dù】调峰市场预【yù】出清结【jié】果。

第三十二条 调度【dù】机构【gòu】根据次日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和安全约束【shù】,结合日前【qián】发布的深度【dù】调峰预出清【qīng】结果,安排机组提【tí】供【gòng】深度调【diào】峰【fēng】服务。

第三十三条【tiáo】 市【shì】场出清应【yīng】遵循安全、经济【jì】原则,按需确定调【diào】峰辅助服务容量,同时应预【yù】留足够的安全裕【yù】度【dù】。

第三十【shí】四条 调度机【jī】构【gòu】应【yīng】充分【fèn】发挥【huī】大【dà】电网互济能力,积极参与华东电网跨省调峰市场,在省内调峰能【néng】力存在【zài】缺口的情况下,可适量购入部【bù】分省【shěng】外调峰【fēng】资源,费【fèi】用按照《江苏电【diàn】网统【tǒng】调发【fā】电机组辅助【zhù】服【fú】务办法》分摊【tān】。各市场主体应【yīng】优先【xiān】满足本省【shěng】调峰需求,在本省调峰资源富【fù】余情况下,积极参与华【huá】东跨省调峰市场。

第六章 计量与结算

第【dì】三十五条 调度机构【gòu】负责记录市场【chǎng】主体辅助服务【wù】交易【yì】、调用、计量等情况【kuàng】。

第【dì】三十【shí】六条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计量的依据为:调【diào】度指令【lìng】、智能电网调度【dù】控制系【xì】统采集的【de】实时数据、电【diàn】能量采集【jí】系统的电【diàn】量数据等。

第三十七条 调【diào】度【dù】、交【jiāo】易机【jī】构【gòu】按照本规则配合做好市场结算相关工【gōng】作。

第七章 信息发布

第三【sān】十八条【tiáo】 调【diào】度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发布电力【lì】辅【fǔ】助服务市场相关信息。

第三十九条 当日信息【xī】由调度机构在2个工作日【rì】内发布。各市场主体如对【duì】成交【jiāo】信息【xī】有异议,应在1个工【gōng】作日【rì】内【nèi】向调度机构提出核【hé】对要求。

第四【sì】十条 调【diào】度机【jī】构应在【zài】每月第【dì】5个工作日前【qián】发布上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chǎng】月度信【xìn】息。各市场主体如对信息有异议【yì】,应在3个工作日内【nèi】向调度机构提【tí】出核对要求。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由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自9-21起执行。

附录:

一、第六【liù】条 江苏调峰辅助服务【wù】市场成员包【bāo】括市【shì】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zhǔ】体包括符合【hé】准入【rù】条件的各类并网【wǎng】发电企业、储能【néng】电站等辅助服务提【tí】供商,市场运营机构包【bāo】括调【diào】度机构(江【jiāng】苏电力调度【dù】控制【zhì】中心)和交易【yì】机【jī】构(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释义:

1.现有【yǒu】与江苏电力调【diào】度【dù】控制中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并网发电企业,即统调【diào】管【guǎn】辖【xiá】电厂,视同【tóng】符合准入条【tiáo】件。

2.非统调发电企业待准入条件研究确定后纳入。

3.储能电站准入【rù】条件【jiàn】:符合国家政策【cè】要求,容【róng】量、充【chōng】放电时间、精度、调频调【diào】压功能、自动化通信远【yuǎn】动等【děng】各项技术指标【biāo】均满足【zú】规定【dìng】要求,并得到【dào】监管机构【gòu】确认。

二【èr】、第九条【tiáo】 深度调【diào】峰交易【yì】,指【zhǐ】在系统负【fù】备用不足时,因系【xì】统功率平衡【héng】需要【yào】,调减并网机组出力,以低于有偿调【diào】峰基准的【de】机【jī】组调减出力为标【biāo】的的交易。机组出力大于【yú】等【děng】于有偿调【diào】峰基准的调峰服务属于市场成员应承担【dān】的基本义【yì】务,由调【diào】度机构根据系【xì】统运行情况按需无偿调用。

释义:

1、参与提供深度调峰辅助服务的范围为燃煤火电机组、核电机组。

三、第【dì】十条 有【yǒu】偿调峰基准将【jiāng】根据电网调峰需【xū】求、辅助服务【wù】资金补偿情况等确定【dìng】。

释义:

1、燃煤发电机组有偿调峰基准暂定为额定容量50%。

2、核电机组有偿调峰基准另行认定。

四、第十二条 发电企业以机组为单位,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

释义:

1、分段式【shì】报【bào】价最多5个负荷【hé】段及相应报【bào】价,分段负【fù】荷率由电厂根据机组【zǔ】技术条【tiáo】件自行【háng】申报。

2、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的机组,原则上必须参与报价。

3、报【bào】价以【yǐ】机组有偿调峰基【jī】准负荷率为【wéi】起点,最后【hòu】一段报价必须达【dá】到最大【dà】深度调峰能力【lì】。

4、报价应随调峰深度增加递增。

5、全天采用同一套报价。

6、报价示例如下:

报【bào】价档位机组负荷率【lǜ】申【shēn】报价格(元/兆【zhào】瓦时)从【cóng】50%至【zhì】负荷【hé】率分段端点的到位时间(分钟)释义【yì】

145%100151、机组【zǔ】出力调整至【zhì】45%负荷率,低于【yú】基础调【diào】峰部分每兆【zhào】瓦时100元;

2、从有偿调峰基准至45%负荷率需要15分钟

240%150301、机组出力从上一档负【fù】荷率调【diào】整【zhěng】至40%负荷率,低【dī】于上一段负荷率部分【fèn】每兆瓦时【shí】150元;

2、从有偿调峰基准调至40%负荷率需要30分钟

五、第十【shí】六条 深度调峰交【jiāo】易按照实际调用【yòng】各档【dàng】有偿【cháng】调峰电【diàn】量及其对【duì】应调用价格进行结算。

释义:

1、有偿调峰电量是【shì】指在【zài】各有偿调峰区间内【nèi】低于【yú】有【yǒu】偿调峰基准形成的未发电【diàn】量【liàng】。

2、单位统计周期内,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费用统计公式如下:

电厂深度调【diào】峰获得补【bǔ】偿【cháng】费用=∑(第【dì】i档深度【dù】调峰电量×第i档报价

六【liù】、第十七【qī】条 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对深度调【diào】峰机组进行曲线正偏差考核。正偏差【chà】在允【yǔn】许【xǔ】偏差【chà】范围内,以【yǐ】及投【tóu】AGC机组免【miǎn】于考核。

释义:

1、允许偏差范围暂定1%。

2、正电量偏差=调峰期间实际发电量-调峰期间中标应发电量

3、深度调峰正偏差考【kǎo】核【hé】费【fèi】用=正偏差电量×出清单价【jià】×惩罚系数;试行【háng】期间惩罚系数【shù】暂【zàn】定为0.2。

4、相【xiàng】关发电企业实际【jì】获得深【shēn】度调峰服【fú】务费【fèi】用=电厂【chǎng】深度调峰获【huò】得补偿费用-深度调峰【fēng】正偏【piān】差考核费用。

七【qī】、第十九条 启停调峰交【jiāo】易是指根【gēn】据日前电网调峰需要【yào】,市场主【zhǔ】体通过启停发电机组、增【zēng】加充放电等,为电网【wǎng】提供【gòng】的调【diào】峰【fēng】服务。

释义:

1、参与【yǔ】提供启停调峰【fēng】辅【fǔ】助【zhù】服务的范围【wéi】为燃煤【méi】火【huǒ】电机组、燃气机组、储能电站、新【xīn】能源电站。

2、市场开【kāi】展初【chū】期,参与提供启停调峰辅助服务的市【shì】场主体暂为燃煤火【huǒ】电机组【zǔ】和【hé】储能电站【zhàn】。

3、燃气机组确定无偿启停调峰基准后,参与启停调峰市场。

4、风电光伏电站确定启停调峰测算方式后,参与启停调峰市场。

八、第二【èr】十【shí】条【tiáo】 启停调峰辅助【zhù】服【fú】务市场采用日前【qián】报价、日【rì】前出清、日前调用方式。

释义:

1、市场成员日前申报启停调峰辅助服务报价示例见下表:

机组编号机组额定容量报价(万元/台次)

#130万千瓦60

九、第二十五条【tiáo】 储【chǔ】能电站启【qǐ】停调【diào】峰补偿原则上超【chāo】出基础充电量【liàng】部分,按照当【dāng】日燃煤火【huǒ】电【diàn】机【jī】组申报【bào】的最低深度调峰报价乘以一定补偿系数予补偿。

释义:

1、储能电站不参与报价,优先进入启停调峰市场。

2、每日基础充电量、补偿系数另行核定。

十、第二【èr】十【shí】七条 工作日【rì】10:30前,调度机构【gòu】发布次日启停调【diào】峰需求。

释义:

1、工作日一般指国家【jiā】法定工作日【rì】,调度机构【gòu】指【zhǐ】定的申报日期,视同工作【zuò】日。

2、次日【rì】包【bāo】括当前工作【zuò】日的下【xià】一【yī】天【tiān】至下一个工作日的任意一天【tiān】或多天,如工【gōng】作日为周五,次日包括周六、周日、周一的【de】任【rèn】意一天或多【duō】天。